学校党办职责
第一条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,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认真领会党委工作意图,模范贯彻落实党委的决定指示;带领办公室人员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发挥党办职能作用;服务好领导,服务好基层,服务好群众,当好参谋、助手;做到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结果。
第二条 协助党委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出的决定,协助领导协调部门之间工作,沟通上下左右关系,代表校党委督办有关部门工作。
第三条 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,抓好信息工作,全面了解学校情况,向党委传递综合信息和反馈各方面情况,协助领导进行决策。
第四条 布置检查落实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工作。
第五条 组织完成党委各类文件的起草工作,审核党委系统起草的有关文件材料,做好文字综合,确定文书处理,对文字、政策、体式、行文等环节把好关;制定落实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,搞好办公室的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,认真做好保密工作。
第六条 完成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上级部门任务。
用户登录
还没有账号?
立即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