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工作职能
一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并实施学校的教学规划和教学计划。督促检查各年级、各学科教学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。
二、进行课务分配,作出教学安排,组织实施教学过程。
三、制订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检查落实情况。
四、组织教学检查、教研活动、教学观摩,实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。
五、组织安排各类考试,做好考务工作,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、分析。
六、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和专业化学习,开展教师继续教育,组织实施师徒合同制。建立教师业务档案。
七、组织学科竞赛,开展课外兴趣活动。
八、协同教科处开展教学领域的改革探索,推广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。
九、负责实验室、图书馆、打印室等教学辅助部门的管理。
十、组织教学交流活动,负责接待有关教务方面的来访和咨询。
十一、建立教务工作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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